消防應急燈照明常見做法有: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系統、自帶電源集中控制系統、集中電源非集中控制系統、集中電源集中控制系統。
常見的做法就是所有疏散照明、疏散指示燈等均自帶蓄電池,單燈帶工作狀態指示,且經過消防檢測認證,采用市電充電或供電,平時不亮或常亮,火災時通過切除市電電源,自動轉換成燈具自帶蓄電池放電,從而實現火災強制點亮。
該做法最大的優點為采用了分布式電源(燈具自帶電源),對市電供電線路防火要求不高、系統簡單、可靠性較高、造價較低,但是缺點也很突出,由于每盞燈具自帶蓄電池,平時檢修工作量巨大,特別是蓄電池壽命到期后,更換工作量更大,維護檢修的工作是否到位直將接影響系統的可靠性。
此外,該做法最大的缺點是消防應急燈具的工作狀態無法反饋至消控室,應急照明燈具如果處于故障狀態得不到及時發現。
除了上述傳統做法外,采用EPS電源作為應急照明的備用電源也是比較常見的做法。設計一般集中或分區集中設置EPS電源柜,所有疏散照明、疏散指示燈均不帶蓄電池,平時EPS電源處在充電狀態,火災時通過報警信號切換為EPS電源放電,從而實現火災強制點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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